深圳入户代理政务的不断优化不断简化

深圳入户代理政务的不断优化,办理材料也在不断简化。

1、个人申请书面报告

2、申请表

3、户口簿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查册证明

6、居住地或工作地证明

7、单位出具的没有集体户口证明

8、已婚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小孩随迁需出生证)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个人情况、入户途径的不同,需准备的入户资料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类人员

可落户公共集体户

凡符合深圳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深圳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这七类人员包括: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集体户与个体户的区别

公共集体户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一些有入户需求,却还未在深圳买房的小伙伴落户问题,起到“兜底”服务。而且,公共集体户和个体户能享受的公共福利都是相等的,而且都属于永久性、真实的户口。

对于公共集体户的迁出,公共集体户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迁出所在公共集体户,包括:

1、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动,并超出了所在公共集体户的服务范围;

2、公共集体户人员现工作单位设有单位集体户并同意其迁入;

3、公共集体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或入住政府或工作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4、本市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

集体户的种类和区别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一般来说集体户口也会根据单位的性质归为不同类别,小编简单整理了一下,一起来看看你应该选择什么类别的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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