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入户代理政务的不断优化不断简化深圳入户代理政务的不断优化,办理材料也在不断简化。 1、个人申请书面报告 2、申请表 3、户口簿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管部门出具的查册证明 6、居住地或工作地证明 7、单位出具的没有集体户口证明 8、已婚需提供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小孩随迁需出生证)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个人情况、入户途径的不同,需准备的入户资料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以实际情况为准。 七类人员 可落户公共集体户 凡符合深圳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深圳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这七类人员包括: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集体户与个体户的区别 公共集体户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一些有入户需求,却还未在深圳买房的小伙伴落户问题,起到“兜底”服务。而且,公共集体户和个体户能享受的公共福利都是相等的,而且都属于永久性、真实的户口。 对于公共集体户的迁出,公共集体户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迁出所在公共集体户,包括: 1、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动,并超出了所在公共集体户的服务范围; 2、公共集体户人员现工作单位设有单位集体户并同意其迁入; 3、公共集体户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市购买自有产权住房,或入住政府或工作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4、本市有直系亲属可以投靠。 集体户的种类和区别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一般来说集体户口也会根据单位的性质归为不同类别,小编简单整理了一下,一起来看看你应该选择什么类别的集体户。 |